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装修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装修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装修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装修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HQD ZC2017-091

二、招标内容:

1.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71.2万元,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62.6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三、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扶梯B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等相关证书,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扶梯B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此项可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须为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身份证)

5、投标人需在当地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材料), 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且提供在公告期内检查机关开具的有效《无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6月2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联系电话:027—********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梯 写字楼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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