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MWH2017050054(YS):昆明市五华区环卫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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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环卫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五华区环卫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运营,并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及昆明市五华区区委常委会批复批准建设运营。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昆明市五华区环卫一体化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管辖区内。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卫专用车辆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垃圾中转站新建及提升改造;垃圾房改造;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提升改造;绿化管养车辆设备的购置及更新;河道绿化管养及保洁船只、车辆设备的购置及更新;部分特殊作业车辆、垃圾收集容器的购置及更新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注:若特许经营期内,根据市级、区级相关要求,现有设施设备不能满足相应要求时,由中选社会资本方负责新建及提升改造内容。 2.1.3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包括: (1)道路清扫保洁; (2)垃圾收集及清运; (3)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备的运营管理维护和更新; (4)垃圾房管理维护及改造; (5)环卫车辆的运营管理维护及更新; (6)公共厕所(包含移动公厕)运营管理维护及车辆设备的维护、更新; (7)绿化管养(包含入湖河道绿化管养)及绿化带保洁; (8)入湖河道保洁(含水域和河堤)、相应车辆、船只营运管理维护及更新; (9)行道树的养护管理; (10)特殊作业车辆的运营管理维护及更新; (11)交通隔离栏的清洗保洁; (12)粪便清掏清运服务。 本项目运营范围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逐步移交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初步拟定按两期实施。 2.1.4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9877.76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有权部门审计确定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T0T+ROT+BOT(转让-运营-移交;改造-运营-移交;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五华区区属国有企业昆明经纬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公司”)组建项目公司(SPV)(其中:经纬公司持股30%,社会资本持股70%),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改造、设备采购、运营管理服务和移交工作。 2.2.2政府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五华区区属国有企业昆明经纬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公司”)。 2.2.3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于项目存量资产,用于实物出资;申请人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缺口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 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除本项目资本金及资本公积外,缺口资金20914.43万元,占预计总投资约70%,由项目公司筹集。中选社会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者差额补齐承诺,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融资资金用于本项目新建、改扩建、更新、运营、管理。 2.2.5项目合作期限: 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共16年。其中2017年至2020年为建设运营期,2021年至2032年均为运营期。 合作期满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主体。 2.2.6项目回报机制: 根据目前全国垃圾转运处理收费情况,结合昆明市已经投入运行的垃圾转运处理状况分析,经测算,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成本,项目回报机制适用政府购买服务+使用者付费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部分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绿化带保洁及公厕运营管理服务费、绿化管养服务费、河道绿化管养及保洁服务费等。 使用者付费部分为:水捆绑生活垃圾处理费、粪便清掏清运服务收入等。 2.3服务要求及标准 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98号)的内容,达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环卫机械化降尘低尘作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城管通〔2016〕82号)中《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且满足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重点片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导则(标准)》的通知(昆城管通〔2016〕79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作业相关行政许可证明性文件。 3.4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具有1个县区级及以上且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的环卫一体化项目(单项合同范围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内容)。 3.5财务状况: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6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不得低于本项目估算投资额(即29877.76万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证明材料可为:银行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及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7商业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环卫一体化的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在SPV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按照昆明市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许可,办理相关手续。 (5)若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须具备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必须在入滇备案证中)并提供原件审核。 3.9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4.2资格预审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9日9时30分。 5.2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操作说明),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5.3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西寺巷3号 联系人:魏嘉文昱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30楼 联系人:王魏静 联系电话:****-******** 2017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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