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讲机电池招标公告

对讲机电池招标公告



银川车务段对讲机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车务段对讲机电池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银行资信证明
5.税务登记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投标人身份证
8.产品质量证明书
9.提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证明文件
10.业绩基本情况
11.投标方事项
12.投标保证书
1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4.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其他
1.请有意投标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于2017年5月24日至5月31日18:00前报名。报名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144号银川车务段406室。报名时携带相关资质。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144号银川车务段406室或在网上招标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会议召开时间确定为2017年6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银川车务段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电话另行通知
3.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开标后,招标方将与成交(中标)人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六、招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3200元。
七、保证金交付方式:
联系银川车务段财务科(****-*******)或联系招标采购联系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银川车务段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机构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144号银川车务段406室
采购联系人:王永刚段默
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银川车务段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需知
一、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相关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无不良反映;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资质要求和规定,国家或(铁路总公司)有许可、认证、质量检测等强制要求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或质检报告等。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为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并提供证明文件。
8.为保证产品后期维护的延续性和及时性,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法定注册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1

对讲机电池

200


标称容量2000mAh
电池类型锂离子电池
可适配机型PD500、PD530
标称电压7.4V
工作时间模拟:>15.8h;数字:>20.5h;
(5/5/90)(适配PD500、PD530)
外形尺寸84.2*52.6*18.2(mm)
重量约102g
工作温度0-45℃(充电)/-20-60℃(放电)
贮存温度一个月-20-60℃/三个月-20-45℃
/一年-20-25℃

三、澄清和解释
1.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或补充说明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加盖招标人公章,对各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作用本招标不受理非书面答疑。
2.投标人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递交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其他
1.本招标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权在招标方。
2.招标人对本次招标评定结果不作任何解释,不接受有关评标、定标的相关询问和答疑。
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对讲机电池

海能达BL2010

200


要求:
1.投标单位需向采购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2.送货地点为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144号银川车务段。
3.运输途中损坏的货物,由投标方负责更换。
4.投标单位需免费按所提供产品总数的1/2提供相应机型的耳麦。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等两部分组成,各自的内容组成如下:
1.商务部分内容至少应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正本放原件,副本放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报价表(详见后附报价表格式)。
(4)投标承诺书(包括货品质量、真伪等承诺)。
2.技术部分内容至少应包括:
(1)产品合格证书等。
(2)投标人必须说明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4.2、投标报价
1.报价表:按后附格式(报价中计价精确到元)。
2.本招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由于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理解的偏差或疏忽、对市场行情把握不准等原因,造成报价失误的,一律自行承担。对标书内容不明的可直接与招标办公室联系沟通。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按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的要求提供。并在各册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形式出具,一式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供开标时查验。
3.投标报价表、投标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打印装订成册并分开密封;改错漏处,须有授权人或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检查无误后经授权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并在包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开标之日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应有“密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送至招标人。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携带盖有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并提供证明文件,项目所在地法定注册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并且提供2017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等供招标人审核。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1)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
4)未提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并提供证明文件的。
5)逾期送达的。
第五章 评标
一、评标
1.评标原则:
本次评定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等竞争的原则,结合实际,依照本办法对投标单位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信誉好、有长期在项目所在地无线通信购置经验的单位。
2.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内容如下:
由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信誉资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产品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
(2)评标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商务部分响应情况

30分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得4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书原件的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的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6.为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并证明文件的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7.为保证产品后期维护的延续性和及时性,投标人提供在项目所在地法定注册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的得9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20分

不能满足技术参数中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评标现场,评委会认定其不属重要技术要求的除外)。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其他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其他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4

依法纳税

5分

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2017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的。有一项得1分,有两项得3分,有三项得5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5分

近三年同类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业绩,有一项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投标人须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6

售后服务

10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得2分,不能满足招标人具体要求的得0分
2.投标人免费维护期内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处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得1分;出现严重故障影响用户使用时,3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
3.在项目所在地有服务机构(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机构法定证明材料,例如:营业执照的原件等)的得5分;项目所在地没有售后服务机构的不得分。

(3)特殊情况:
当确定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招标文件承诺条款时,再依次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若报价均溢出标底,则采取与综合排名第1的投标单位以议价形式进行磋商,磋商后满足计划金额的,即定为中标单位,否则视为流标。
当投标单位承诺标准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时,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定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定,由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再次评定。
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也不接受任何相关查询或答疑。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需要,可以要求任一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答复,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
3.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
(1)评标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果投标文件技术指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不再进一步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重新参与投标。
(2)审核投标文件有无报价计算上的不一致。修正不一致的原则如下: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总价时,以原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总价时,以原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价格,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合同授予
1.根据最终评定结果,招标人将通知预中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招标人随即发出中标通知书。
2.付款方式:货品交付并使用三个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的95%,其余5%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其它有关事项:
1.中标单位必须自行实施,不得转包。
2.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关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中标条件列入合同,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3.中标单位应按期完成供货内容。
4.中标单位应具有排除外界干扰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附件1
投标函
致:银川车务段
1.我方已经详细阅读研究了贵单位所发的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须知、以及全部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通知等文件,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充分考虑到了潜在的所有风险,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全部响应。据此,我方愿以本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所报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条件要求实施,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接受中标。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提供相应设备,并按照你方要求提供到位。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银川车务段: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职务、姓名)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其全权代表我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3
报价一览表

项目
名称

银川车务段对讲机电池采购项目

报价
单价

报 价(小写):¥
人民币(大写):仟 佰 拾 圆

报价
总价

报 价(小写):¥
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圆

供货周期及质保时间

备 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4
相关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1)无违法犯罪记录(检察院开具的本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质量承诺
3)安全承诺
4)供货时间承诺
5)售后服务承诺
6)其它承诺
附件: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讲机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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