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汤原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一期-环城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佳木斯】汤原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一期-环城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招投标编码:SG0403G17003公告发布日期:2017-05-24
报名开始时间:2017/5/24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5/28 16:00: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5888联系人:郑国承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汤原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一期-环城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汤原县宜居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汤原县汤原镇环城路(永德街至华胜街)
招标范围:
公告说明: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3G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一期-环城路建设工程 已由汤发改[2016]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原县宜居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 目 名称:汤原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一期-环城路建设工程 。
2.2项 目 规模:80800平方米
2.3总投资概算:4200万元。
2.4资 金 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自筹和银行贷款。
2.5建 设 地点:汤原县汤原镇。
2.6计 划 工期:2017年6月19日开工至2017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165日历天。
2.7标 段 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
建设地点:环城路(华胜街至凤鸣公园大门)地段
投资概算:1800万元
二标段:
建设地点:环城路(凤鸣公园大门至永德街)地段
投资概算:2400万元
2.8招 标 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9质 量 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分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的投标企业,禁止投标。
3.7、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质量、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8、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9、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4日至2017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前要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www.hljztb.com。
4.2、报名时需法人或项目经理到场并携带: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须持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截图(截图中体现报名成功界面、工程名称、时间及人员名单锁定界面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至现场登记确认。
4.2.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4.2.4、拟派本项目市政工程专业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1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
工长(1人):岗位证;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
质检员(1人):岗位证;身份证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
4.2.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投标登记期限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方为有效。(公告期结束后,由代理公司对 所有投标报名企业统一进行查询,如发现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则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4.2.6、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工程款证明。
4.3、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证企相符)、原件的复印件印公章1套。
4.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投标报名时还需携带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4.5、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6、本项目的项目班组成员报名登记后在投标阶段不得更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5月24日至2017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佳木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ms.gov.cn/)网站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原县宜居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金永迪
电 话:****-********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4200
公告附件:********-B3A8-4DA3-8887-1A255A4EB137/f71a00bf-e2a8-cd25-ea8a-8921a7ce78a1/SG0403G17003%E6%B1%A4%E5%8E%9F%E5%8E%BF%E9%85%8D%E5%A5%97%E5%9F%BA%E7%A1%80%E8%AE%BE%E6%96%BD%E9%A1%B9%E7%9B%AE%EF%BC%88%E5%9F%8E%E4%B8%AD%E6%9D%91%EF%BC%89%E4%B8%80%E6%9C%9F-%E7%8E%AF%E5%9F%8E%E8%B7%AF%E5%BB%BA%E8%AE%BE%E5%B7%A5%E7%A8%8B.doc" target="_blank">SG0403G17003汤原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一期-环城路建设工程.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项目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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