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2017年度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因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计划建设一条乳化沥青生产线,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乳化沥青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乳化沥青设备及配套生产线 1套

投标单位可以根据各自拥有的产品类型,根据招标要求组合、设计1套工艺成熟、技术完善、能够生产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合格的成品乳化沥青设备,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乳化沥青生产线进行投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为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厂家或指定销售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携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环保认证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质验证。

三、标的物要求

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全新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

1、能够生产普通乳化沥青、SBR改性乳化沥青和SBS改性乳化沥青,生产的成品乳化沥青必须能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表4.3.2对于道路用乳化沥青的技术要求、表4.7.1-2对于改性乳化沥青的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规范标准中对于厂拌冷再生、微表处、稀浆封层施工需要的乳化沥青的技术质量要求,同时其技术指标也应满足所应用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

2、投标单位组合、设计的乳化沥青生产线生产工艺以及所用设备要求:

2.1实际生产能力要求达到15 T/H以上;

2.2生产出的成品中沥青含量可达65%以上;

2.3乳化细度<3μm占85%以上;

2.4沥青、水、乳化剂、改性剂等的计量为电脑自动控制计量,并能实现自动添加上料;

2.5配置3个50T沥青快速升温罐(其中2个沥青罐带有搅拌器,满足SBS改性沥青加温需求);

2.6配置3个50T乳化沥青成品罐(带有搅拌器);

2.7配置1个50T卧式水罐,能够对水进行加温;

2.8要求配置1台发热量为100万大卡的油气两用加热导热油锅炉,提供加热量必须能够满足整条生产线正常生产需要;

2.9配置1个基质沥青的卸油池(采用钢板厚度6MM以上),具备导热油加热系统,包含沥青泵;

2.10要求配置整套生产线的独立控制室,乳化沥青生产采用电脑控制;配置2个发油台;整套乳化沥青生产线的设备配置、附属管线、消防安全、环保设施等要求布局合理,生产工艺先进,经济可行,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11要求提供全套生产线的规划配置图,预留后期安装一台乳化沥青设备的位置。

注:以上要求为设备的基本要求,其它技术参数及配置按投标单位目前最稳定、技术最先进配置。投标单位可根据以后施工技术和工艺的发展选择推荐配置,可以适当超前配置技术参数。

3、招标人重点要求

3.1 本次标的物采用交钥匙方式完成,即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7月30日前)保质保量独立完成整套乳化沥青生产线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工作,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乳化沥青后再由招标人接收。招标人负责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吊装设备和安装调试人员食宿等配合工作。

4、技术服务要求

4.1 设备到买方现场后,卖方即时派人员到买方现场调试并对买方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维修等培训。卖方服务人员技术水平、技能等应确保能承担此培训、调试工作,在现场跟踪服务,并应确保买方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和维修保养。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4.2 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关于所提供产品零配件供应和易损件清单。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符合以下内容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函:主要是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的各项文件的响应情况。

2.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公司资质的复印件等。

2.3 技术规格说明文件:投标人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商品及主要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设备特点、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技术规格有正负偏离的也应详细标明。投标人还须提供免费的随机配件明细清单,清单中要有具体的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金额等。

2.4 商务文件:投标报价表。投标商应按招标产品要求中对应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报价,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应报单价和总价,报价如计算错误时,以总价为准,如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指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等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报价必须清楚注明配置范围,可以分项标明。要求将整套乳化沥青生产线中的主要设施、设备、配套件等进行单独报价。

2.5 售后服务承诺:投标单位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产品的厂家质量承诺。还需要提供一份零配件价格清单和售后人员服务费用标准。

2.6 货物合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还应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如果是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

2.7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但不得超出标书内容的范围。

3、投标单位必须按本公告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内容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应递交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

5、投标文件正、副本请投标人代表于开标前,统一递交,外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交货地点:宁夏区内。

交货时间:2017年7月30日之前整套乳化沥青设备生产线具备生产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近两年国内市场的销售业绩,特别是宁夏及宁夏周边地区的销售业绩。

6、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六、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20%;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支付货款的40%;乳化沥青设备生产成品乳化沥青达到合格要求且生产量达到500吨后,由双方组织验收,无任何质量和技术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30%;剩余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到时如无技术缺陷和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

2、要求支付60%的货款后,中标单位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投标人不响应以上付款方式,需在投标文件中作专项说明。

七、售后服务

1、本商品保修期为12个月,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保修期满后如发生维修或零配件更换的,只收取零配件费和工本费,零配件价格不能高于正常市场价。保修期满后买方用电话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卖方后,卖方服务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工地做现场服务,确保故障完全解决。要求卖方每一年定期现场回访以及投标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

2、培训要求:

2.1 卖方应安排技术熟练的、有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操作和维修人员传授设备操作、调试、保养、维修的全面知识。

2.2 培训的所有费用包括在设备的总报价中。

八、开标、定标

1、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成员由我公司领导和技术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

2、投标人代表现场使用电脑、投影仪重点介绍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施工优点、报价优惠、售后服务等方面,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提问,招标人汇总评标小组意见后推荐投标单位,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3、保密:关于投标文件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与评标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4、评标遵循科学、公正、严谨的评标原则,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考虑以下因素:设备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配套设备的齐全性、投标方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以及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节能等)。

5、中标单位将在宁夏路桥集团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网址:http://www.nxlq.com.cn

九、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公示后,双方协商具体的合同细节,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2、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招标程序

1、2017年5月24日在宁夏路桥集团公司网站业务信息栏发布招标公示。

公司网址:http://www.nxlq.com.cn

凡符合条件并有兴趣者,可将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于2017年5月27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q.com。

2、公告有效期: 2017年5月24日至 2017 年5月31日

3、开标时间: 2017年 5月31日 上午9:00

注:开标时间如有发生变更,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10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东楼902室

电 话:****-*******

传 真:****-*******

邮 编:750002

联系人:王先生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7年5月27日18:0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夏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0 1170 4000 5000 8593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票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装订在投标书中,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殊说明: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械设备 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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