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交通车租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3.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交通车租赁服务 4. 项目名称、内容及服务期限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包组一 | 交通车租赁服务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4.1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具备汽车租赁、营运的有关资质,并依法取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含货运); 5.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6.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3月14日-2008年4月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6.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3.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08年4月3日 9: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8年4月3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8.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8.2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psp.cn)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6198 传真:020-8765 9323 电邮:inf@chinapsp.cn 9. 电子文件下载 如需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注册后,单击“资料下载”中本项目文件,进行资料下载。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