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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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 ||||||||||||||||||||||||||||
发布时间: 2017-05-24 | ||||||||||||||||||||||||||||
采购人名称: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 :高碑店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洁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军强****-******* 采购预算金额:4320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详见询价通知书 项目实施地点 :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执法记录仪已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技术指标标准检验。 ③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双方公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④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能够与保定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后台调取执法记录仪的实时视频,能够与现有使用的警务通绑定并且能够按照警务通功能模块app需求,抽取视频片段并自动实时上传至指定服务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能够满足此项要求的承诺函)。 ⑤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东方北侧)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7 时刻说明:(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31日14时30分 询价时间:2017年05月31日14时30分 询价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24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询价通知书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能够与保定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后台调取执法记录仪的实时视频,能够与现有使用的警务通绑定并且能够按照警务通功能模块app需求,抽取视频片段并自动实时上传至指定服务器承诺函。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有不明事宜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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