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淤工程环境监理重新公告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淤工程环境监理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淤工程环境监理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37(万元),(其中桂畔海水系(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清淤工程121万元, 桂畔海水系(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清淤工程116万元) ,工期:由环境监理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资料备案、结算及保修期满验收工作

********8">项目建设规模: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桂畔海水系(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和桂畔海水系(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涵盖伦教大涌、桂畔海河主河道(北起顺德水道黄麻涌水闸,南至桂畔海水利枢纽接入容奇水道,全长21.5公里)在内的56条内河涌(大良河、新松涌、三河涌、古鉴涌等),涉及大良、伦教和勒流三个街道。通过排水管道修复、截污管线、河道清淤、生态修复、水务信息系统、补水管道等措施实现水质整治目标,工程清淤建安费为34481.04万元,其中(桂畔海河水系)河涌清淤工程费用为17584.2万元;(伦教大涌水系)河涌清淤工程费用为16896.84万元。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清淤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制、施工期现场环境监理(现场巡察监理、现场旁站监理)、施工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噪声、大气、水质等)、施工期环境监理月度报告编制,参与建设项目施工、验收全过程,并形成监理总报告,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清淤工程环境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清淤工程环境工程进度款支付和清淤工程环境工程结算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农林水利或社会区域)行业评定乙级或以上证书。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2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4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25日至201761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下同)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3">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上午9: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5">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下午3:00。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6">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007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宁路1号信业大厦五楼、六楼

招标代理: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22380271

传 真:0757-2238029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宜新路39号骏涛商务公寓A座8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21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理 清淤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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