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室内外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办公楼室内外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佛山市规划局;

2、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3、 工程名称:佛山市规划局办公楼室内外维修工程施工;

4、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8号;

5、 单位性质:行政;

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65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94万元;

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项目批准文号:佛规(禅)临工证 [2007]J137号;

10、招标内容:佛山市规划局办公楼室内外维修工程施工,包括室内、外装修、电气、空调、消防、给排水、智能、综合布线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1、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12、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二、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1、 报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由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由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与企业资质等级相同,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和《诚信手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不少于5天): 2007 年 7 月 13 日 15 时至7 月 20 日11时。

4、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5、 报名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三、招标人递交投标资格预审的资料: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 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4、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申请人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6、 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近二年(2005.5-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以工程造价600万元或以上的装修工程);

8、 银行资信证明;

9、 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以上⑴~⑼点的资料全部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经审查后退回。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地点:

1、 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7年 7 月 20 日 9时至11时30分(报名时间段的最后半天)送至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对所有复印件核查原件,无原件的复印件无效。

3、 资料接收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预审办法:

招标单位将组成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业绩、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综合实力、信誉、项目经理资质及有关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取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凡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单位,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通知与确认: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或传真等形式,将选择投标单位结果通知报名投标人,请投标单位在接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在通知书上盖本单位公章确认)

七、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时间与办法

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柜台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按金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于开标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图纸应保持整齐、洁净)。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57-********

传真: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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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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