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地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招标公告
一号地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招标公告
湖州市碧浪一号地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经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
一、招标人: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碧浪一号地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碧浪湖居住区一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014公顷;规划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廉租房1.8万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组织实施地块上的农民拆迁安置、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房屋建筑、构筑物、市政配套设施、园林绿化等应设置的所有建设项目
五、项目建设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
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及湖州市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实行初装修竣工制度、廉租房入住所需的室内简单设施须全部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满足户型比例合理、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环保节能、便利宜居的要求。
(二)基本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开发地块内的道路及市政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并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满足小区居民的生活要求。
2.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限定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分期销售;廉租房由政府按经济适用房价格分期回购。
3.小区应确保在2008年底前具备交付条件。
六、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近三年内在本市整体一次性开发完成过至少一个10万平方米(含)以上建设规模的住宅小区;
(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四)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完成本项目资金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提供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复印件(盖公章)、项目开发业绩等说明资料(盖公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八、投标报名时间:
2007年7月13日至2007年7月20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房地产业处(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
联系人:鲁文娟
电 话: 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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