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车项目询价采购
垃圾清运车项目询价采购
所属地区:安阳市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垃圾清运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询价采购(2007)第186号(总第302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垃圾清运车(三轮车)8辆,要求:
1、三轮车要求加重型,车把前方加装车筐;
2、车厢要求无机玻璃钢;
3、车厢尺寸:长110×宽80×高85CM;
4、车厢的颜色:淡绿色;
5、车厢上面可以装倒垃圾;
6、车厢后面可以倾倒垃圾;
7、车厢左右喷白色的字:安工保洁。
三、报名时间:2008年3月12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标的报价:为标的送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一切杂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安阳工学院。
六、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08年3月14日上午10:00时,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行政东区财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
七、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标准:保证金为200元;收取中标人中标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
八、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人供货完毕经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采购人、中标人签章后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确认后,第一次支付95%的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货款。
九、其他:投标单位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参加询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报价。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单位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联系人: 岳子迪 联系电话及传真:****-*******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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