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软硬件二次招标公告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软硬件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7﹞A0166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冶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委托,于2017年4月28日就大冶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拟就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7]02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预算价:292.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需含软件研发或开发类);
3.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所投台式电脑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近一期(第二十期或二十一期)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有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书;
7.供应商须提供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止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所投相关产品(千兆防火墙、mini网关)需要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须装订在正本中);
10.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详见第六部分附件十二“投标文件目录”),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起登录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hbdaye.gov.c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09时00分(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八、采购人:大冶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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