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2017年山坪塘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2017年山坪塘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2017年山坪塘整治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经由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财政局审核备案,项目业主(比选人,下同)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区水务局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
2.2工程规模:大兴镇长隆村 “乌龟桥”山坪塘、 “山王店”山坪塘等2口山坪塘设计图纸上需整治的内容。
2.3 工程投资:约3682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为准。
2.5比选范围
2.5.1本次招标比选范围:具体以比选人在比选当天现场明确的比选按内容为准。
2.5.2比选文件的答疑、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竞争性比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规定,参选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需提前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5月27日上班期间,自行到大兴镇交易办报名(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并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需出示缴纳资料费并加盖璧山县大兴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收据,不能出示收据的,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参选人不能进入比选会场。
4.3 参选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在比选会议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 9 时开始受理,2017年6月1日 9 时 30分停止受理。
5.2递交地点:大兴镇政府五楼中会议室
6、质疑时间:2017年5月26日前。
7、答疑时间:2017年5月 27日前。
8、发布公告的形式: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大兴镇政务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
9、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村民委员会
报名及质疑等联系人:钱敏 吴承雨
2017年5月24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