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压缩车招标公告

垃圾压缩车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
采购人: 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万元) 54


民乐县执法局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登记号:MLZC170525-142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民乐县执法局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XYZC-2017ZY-067

二、磋商内容:民乐县执法局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伍拾肆万圆整(54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有效期内出具的);

(5)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供应商可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网站该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凡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携带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中心四楼)报名。

六、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6月13日9时00分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大厅4楼)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年 6月13日9时0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大厅4楼)。

八、保证金须于2017年6月12日18时00分前由供应商基本帐户划转(汇款)至县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民乐县支行;账号:6205 0165 0301 0000 0062)。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分(标)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标)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九、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一)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前与我中心核对确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保证金递交后不再换取民乐县分中心收据。

(四)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在保证金缴款单附言栏中必须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以便及时区分确认保证金对应的供应商名称、项目,否则,视为无效。

(五)未成交的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进账单和收据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退付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进账单和收据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退付保证金,退回公司基本账户。

十、监督单位:民乐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

十一、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雷震天 联系电话:188*****10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鑫德 联系电话:189*****360

地址:张掖市军分区西辰尚品13号楼二号门店

报名地址: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大厅四楼)

县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压缩车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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