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由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招标。
该项目的资金由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筹集并已落实,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对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述
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建设包含地下车站8座,分别为宁丹路站、共青团路站、花神庙站、南京南站站、岔路口站、河定桥站、胜太路站、百家湖站以及相关区间;高架车站4座,分别为小龙湾站、竹山路站、天印大道站、城东路站;一个停车场;小行车辆基地区间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工程建设包含地下车站8座,分别为宁丹路站、共青团路站、花神庙站、南京南站、岔路口站、河定桥站、胜太路站、百家湖站。
火灾自动报警和气体灭火控制系统产品必须通过中国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并获中国消防电子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产品型式认可。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保护范围:8个地下车站的车控室及控制室机房、通信设备室、外部通信机房、信号设备室、整流变压器室、高低压开关柜室、变电所的控制室等重要设备房。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和气体灭火控制系统中主要设备型号等同或优于一号线西门子产品,并能在一号线上使用,并具有国内地铁工程应用业绩。
1.2 招标范围
拟招标范围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设备的供货、工程施工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的供应:全线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供货,含系统的所有软、硬件、接口、附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仓储,可能发生的相关设备、材料的进口,以及全部设备、材料的交付等);
工程施工: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灭控制系统电气管路敷设等现场管路安装工程由车站设备安装与装修商承担外,承担全线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电气线路敷设、桥架布设、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及相关工程材料的供货;
服务:
1) 全线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方案优化,配合设计院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相关专业接口管理和配合;
2) 对车站设备安装与装修商承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灭控制系统电气管路敷设等现场管路安装工程进行安装督导;
3) 负责系统单体和联合调试、配合完成全线系统总联调、负责本系统消防检测验收、试运行、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一系列工作;
4) 配合招标人取得消防合格证,确保本系统顺利投入使用,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系统设计联络、接口协调及管理、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质保期内的保证,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1.3 项目进度计划
1 | 系统承包合同招投标工作 | 2008.1-2008.4 |
2 | 设计联络和深化设计 | 2008.4—2008.9 |
3 | 施工图报审 | 2008.8-2008.12 |
4 | 车站级系统电气管路及桥架安装 | 2008.8-2009.4 |
5 | 车站级灭控系统安装及调试 | 2008.5-2009.12 |
6 | 车站级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单系统调试 | 2008.10-2009.9 |
7 | 车站级消防联调、检测 | 2009.5-2009.9 |
8 | 全线联网调试 | 2009.9-2009.10 |
9 | 消防验收 | 2009.10-2009.12 |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进度调整。
1.4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4.1.2资质:申请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4.1.3财务及资信状况: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经营状况、资信良好。
1.4.1.4质保体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认证等。
1.4.2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1.4.2.1业绩:申请人在近五年内具有地铁工程消防总承包经验;或具有类似地铁大型工程业绩,竣工或在建有至少2个隧道、人防工程消防总承包合同;或具有大型工程总承包经验至少3个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消防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有3个以上单笔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方面的成功经验。
1.4.2.2售后服务: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能力;
1.4.2.3信誉: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1.5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5.1 营业执照;
1.5.2 申请人相关资质证书;
1.5.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认证等;
1.5.4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5.5 证明业绩的合同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4.7相关业绩汇总表中所列业绩的原件);
1.5.6 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1.6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6.1 发售时间:自2008年1月21日起至2008年2月21日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6.2 发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209室
1.6.3 售 价:每本人民币_200_元,售后不退。
1.6.4 联 系 人:刘伟、缪强
1.7 资格预审文件及接收
1.7.1 接收时间: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9:00-12:00 (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收。
1.7.2 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209室
1.8 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南京采购与招标网www.njbidding.com.cn、南京地铁网站www.nj-dt.com等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1.9 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南京地铁工程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1.10 通知
招标人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定确定最终入围的申请人。招标人将在正式发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并入围的申请人。
招标人: |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 | 南京市大石桥19号8楼 |
邮 编: | 210008 | 210008 |
联系人: | 卢 蓉 何 斌(技术)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洪 浩 李 博(商务)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
地 址: | 南京西康路7号 | 邮 编: | 210024 |
联 系 人: | 戴 斌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