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电脑验光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电脑验光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电脑验光仪
-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CZJK【2017】167号
申请理由:
电脑验光仪是眼科视光中心开展诊疗业务的必需设备。我院眼科是常州地区最大的眼科专病科室,视光中心每天病人多、门诊量大,现有一台电脑验光仪设备老旧,已经超期使用,报告准确性下降,影响临床诊疗工作的开展,故申请一台电脑验光仪以满足科室工作需要。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6月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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