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2017)0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办函【2016】2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清丰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清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清丰县瓦屋头镇,总投资905.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小型水源工程:新打机井241眼,井深80m;配套200QJ32-52/4型水泵142台套,地下水远程智能控制系统142套;(2)田间灌溉工程:铺设φ110PVC-U地埋管道59.64km;埋设低压电缆56.8km;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至第3标段田间配套工程;

第4标段:新打井机;

第5标段:地下水远程智能控制系统;

第6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4、工期要求:施工标段:70日历天/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检验标准。

6、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标段至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报名时密封在档案袋内的证件复印件只需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内容。水泵、PVC管材、电缆所需证件内容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2014年01月01日以来有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2014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时间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1)水泵要求

水泵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潜水泵生产企业;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生产200QJ32-52/4型号潜水泵资质并且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型号质量检测报告。(水泵返修率不能超过3%,否则每超一台扣除本台中标价的30%货款)

(2)PVC管道的要求

所使用的PVC管道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生产企业;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产品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地埋电缆的要求

所使用的地埋电缆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电缆或电线生产企业;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生产YJLV22、电压0.6/1kv,3×25mm2型号资格,并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型号质量检测报告。

2、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凿井壹级资质;2014年01月01日以来有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时间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具有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井工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2014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时间为准);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第5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报名时密封在档案袋内的证件复印件只需提供地下水远程智能控制系统资质内容。玻璃钢井房所需证件内容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地下水远程智能控制系统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地下水远程智能控制系统专业生产厂家。具有按照“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计量交易系统数据传输规约”生产相关产品的能力,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产品的合格证书。企业2014年01月01日以来有完成的类似业绩,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维修率不能超过3%,否则每超一座扣除本座中标价格的30%货款)。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玻璃钢井房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具有生产相关产品的能力,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产品的合格证书。企业2014年01月01日以来有完成的类似业绩,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维修率不能超过3%,否则每超一座扣除本座中标价格的30%货款)。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4、第6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2014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注:(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报两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

(2)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进行网上查询。投标单位报名的人员和开标评标时投标的相关人员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废标。

(3)类似业绩: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第一至五标段: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指工程类型相同、结构相似、功能基本相同、规模大致相当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项目;第六标段: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及合同协议书。

(4)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到有不良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是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水利网、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站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人具有劳动合同。

(6)参与本投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7)如果招标货物属于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或者属于强制认证制度,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核准制度的货物产品,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1-5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6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行号:105502000357

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未进行转账分配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六、报名须知: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6.2.1、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第三条资质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证明;

②所有投标企业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第五标段除外);

③投标企业要求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第四标段除外);

④第1标段至第3标段: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第4标段:新打机井

项目经理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

技术负责人的“水井工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

⑥第5标段: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产品的合格

证书。

⑦第6标段: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拟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注:①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②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6.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六、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6.4、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6.5、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五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0*****199

监督部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水行政监督部门:清丰县水利局

电话:****-*******

地址:清丰县城秀水路18号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型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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