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切实解决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15〕34号)精神,确保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天津市居民身份证管理特色,丰富管理手段,还需对现有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实现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和管理需求。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5.6027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实现上述采购软件功能,需要供货商对公安部及我局所有制证相关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全面了解掌握,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应严格遵循公安部相关的标准规范,同时鉴于系统及自身数据的特殊性,必须保证在不影响关联系统的情况下完成相应功能,系统建设的所有环节不得影响正常的居民身份证制作与管理工作、人口管理系统、军人证管理系统的不间断稳定运行,且必须保障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且身份证异地办证是在本地既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了,要求系统软件应用开发单位必须为原单位。因此为了保证升级改造后的系统顺利建设按时完成、保证与现有各系统无缝对接和运行正常、保证系统整体性和维护的延续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三局要求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统一负责各制证中心制证系统升级,因此我中心的身份证制证系统的升级工作一直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鉴于上述建设需求和理由,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软件继续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建设服务。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5月26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6月05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2)联系人:苏英 3)联系电话:159*****7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单一来源制证系统升级改造.doc 2017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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