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47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已由水利部文件批准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财政部以水规计【2017】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国家投资、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治理10 公里.
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全部内容。
二标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地形测绘全部内容。
三标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地质勘察全部内容。
2.2工期:一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二标段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三标段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若中标单位未按时提交成果,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提交违约金,提供成果时需要纸质及电子版同时提供,份数按审查要求。
2.3建设地点:扎兰屯市
2.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9万元;二标段35万元;三标段17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以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丁级(含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地质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配备的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扎兰屯支行吊桥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7年 6月19日15时 00 分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 | 1 | 9,800.00元 | |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 | 2 | 7,000.00元 | |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 | 3 | 3,400.00元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项注明项目简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 20 日14时30分,地点为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评审结束后将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对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名单及报价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8.2、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8.3、本工程公示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最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价款,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8.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对其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 5月 2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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