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餐厅接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餐厅接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餐厅接建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嘉祥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25日18:00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嘉祥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餐厅接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公安局
地址:嘉祥县
联系方法:(0537)Tel:*******;Fax:*******;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趵北路28号龙泉商厦118号房间
联系方法:(0531)Tel:********;Fax:********;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餐厅接建工程
项目编号:LMJX-CG-2017/04
采购内容:
|
本项目为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餐厅接建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庞丞龙 电话:155*****769 |
****************26.doc" ignore="1">餐厅接建524.doc ****************28.zip" ignore="1">餐厅接建.zip ****************47.zip" ignore="1">刑警队接建清单.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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