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泉州市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QZCGZ*******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服务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进入《2017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
(8)本项目单项审计的预算价为5000元(含采购人现场核实、专家评审项目的交通费用),超过预算价或低于预算价90%(即4500元)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5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日。
六、招标文件由投标人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自行下载(免费)。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在开标当天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年*月*日*时*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款信息保密”,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不同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以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当天8:00至9:00之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6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林庆飞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4号楼4615邮编:362000
集中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李远源
联系电话:****-********,****-********(财务)
邮箱:fjqzcg@163.com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号:152*****010*******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数量 | 备注 |
一 | 1 | 泉州市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
备注: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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