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YTXZFCG(2017GK)72号
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YTXZFCG(2017GK)72号
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YTXZFCG(2017GK)72号
一、采购单位: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包括于田县级食品抽检任务240批次(详见附件三:和田地区级食用农产品及餐饮食品抽检任务检测品种及项目)的抽样、检验、信息录入等工作。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7号)文件安排,2017年县级局需要完成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共12个食品品种(三级),240批次,因检验项目固定、样品保质期短,且承检方不得分包、转包抽检任务,故只能选择检验室位于疆内且检验项目符合要求的承检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历年来作为国抽承办机构和自治区食品抽检承检机构,具有较固定的食品抽检队伍,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检验能力,能独立完成此次和田地区本级抽检及信息录入任务。
五、拟定供应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非企业单位)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北路374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和田地区2017年地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筹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工的第二批任务,主要的检验项目是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等安全性项目,完成抽检任务,能更好的确保安全惠民落地生根,保证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用得放心,吃的安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作为非企业单位,具有较固定的食品抽检队伍,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检验能力,能为我县此次抽检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专业人员姓名:魏延娥 单位及职务: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意见。
采购单位: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点:于田县建德路7号
联系人:魏延娥 联系电话:153*****914
采购代理机构: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兴江 联系电话(带传真):****-*******
地点:于田县政府老楼一楼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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