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病媒生物防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病媒生物防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病媒生物防制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b)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且拥有适合的经营范围;c)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本项目主要硬件生产厂商授权证明,类似应用d)软件著作权证书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针对本项目的类似应用软件著作权及硬件厂商售后服务支持的唯一授权有效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病媒生物防制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12-17-*******,12-17-*******,12-17-*******,12-17-*******,12-17-*******,1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闵行区病媒防制生物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管理;2、闵行区病媒防制生物监管平台-PC业务管理;3、闵行区病媒设施操作平台-移动端业务管理;4、闵行区病媒防制门户-移动端门户信息;5、闵行区业务监管信息系统-业务应用;6、硬件设备和NFC标签;7、集成管理。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招标上限价:*******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30天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一)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三)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四)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信息(彩色)截屏,截屏有效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失信记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6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1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原件扫描件);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3、软件的著作权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5 13:45,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5 13:45。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谈判所用的数字CA证书。
七、其他事项
谈判时,供应商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谈判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谈判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谈判时需提交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
地址: | 莘东路520号321室 | 地址: |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
邮编: | 201199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傅华强 | 联系人: | 李煜 |
电话: | ******** | 电话: | 86-21-********-****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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