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分院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分院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分院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分院一期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7】2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49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039平方米,主要包括医院综合楼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完成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一期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道路、照明、监控、管网综合及各专业外网工程),其中,给水一次网工程、电力10KV外网及变电站工程、热力换热站设备安装工程、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的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深化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钢结构设计、BIM设计(碰撞及管线综合)、智能化深化设计、大型地下车库导向标识、车库流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日照分析、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设计、医用专项系统设计、厨房布置设计、洁净空调设计、二次机电设计、相关顾问咨询、技术规格书编制);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消防专项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施工。
2.4 工程建设地点: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斯克路以北、隆盛街以东、丙三十六路以南区域。
2.5 建设周期:2017年08月01日至2019年08月01日,共计731日历天。
2.6 计划投资:23800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项目经理:其中1名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名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另1名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至2017年0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嘉通工程咨询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2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证;
(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7)施工企业的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10)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1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 ,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6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阳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湖畔街与大学城路交汇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标签: 医院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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