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关于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的公告(TZ071229015)

泰顺县关于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的公告(TZ071229015)

泰顺县关于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的公告

经批准,泰顺县招投标中心对2008年度泰顺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TZ********5),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保期限

本次定点保险期限自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定标及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09年同期止,在此期间内,各投保单位进行新的投保时,均在中标单位投保,保期为一年(法律、法规规定除外)。

二、统一保险车辆范围:泰顺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县属国企的车辆,包括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及各式特种车辆等。

三、保险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汽车保险经营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泰顺县服务网点情况介绍;

6、相关公司资质;

7、泰顺县政府采购报名表

五、招标方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六、报名和出售标书的时间及地点

1、每份招标文件收取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2、报名和出售标书的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08年1月10 日5:00 时止。

3、报名和出售标书地点:泰顺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 (城关城北路烟草大楼403室)

联系人:叶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十万元;

户 名:泰顺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泰顺县信用联社

帐 号:***************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全额退回(不计息)。

八、开标日期:200 8年1月18日9:00时。

九、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泰顺网、泰顺县招投标网公示三天,各供货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十、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温州市招投标网上、泰顺网、泰顺县招投标网公示三天,各供货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泰顺县招投标中心

http://www.ts.gov.cn/zbtb.asp

2007年12月29日

泰顺县政府采购报名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编号

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保险业务或营销服务许可证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供应商类型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企业经营范围

报名项目

项目名称:2008年度泰顺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

项目编号: TZ********5

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汽车保险经营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泰顺县服务网点情况介绍;

6、相关公司资质;

7、泰顺县政府采购报名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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