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关于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的公告(TZ071229015)
泰顺县关于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的公告(TZ071229015)
泰顺县关于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的公告
经批准,泰顺县招投标中心对2008年度泰顺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TZ********5),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保期限
本次定点保险期限自2008年度汽车定点保险定标及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09年同期止,在此期间内,各投保单位进行新的投保时,均在中标单位投保,保期为一年(法律、法规规定除外)。
二、统一保险车辆范围:泰顺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县属国企的车辆,包括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及各式特种车辆等。
三、保险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汽车保险经营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泰顺县服务网点情况介绍;
6、相关公司资质;
7、泰顺县政府采购报名表
五、招标方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六、报名和出售标书的时间及地点
1、每份招标文件收取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2、报名和出售标书的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08年1月10 日5:00 时止。
3、报名和出售标书地点:泰顺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 (城关城北路烟草大楼403室)
联系人:叶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十万元;
户 名:泰顺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泰顺县信用联社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全额退回(不计息)。
八、开标日期:200 8年1月18日9:00时。
九、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泰顺网、泰顺县招投标网公示三天,各供货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十、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温州市招投标网上、泰顺网、泰顺县招投标网公示三天,各供货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泰顺县招投标中心
http://www.ts.gov.cn/zbtb.asp
2007年12月29日
泰顺县政府采购报名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地址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编号 | ||||
注册资金 | 注册日期 | ||||
企业性质 | 法人代表 | ||||
保险业务或营销服务许可证 | 电子邮件 | ||||
企业网址 | 开户行及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传 真 | ||||
供应商类型 | ○货物类 | ○工程类 | ○服务类 | ||
企业经营范围 | |||||
报名项目 | 项目名称:2008年度泰顺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 项目编号: TZ********5 | ||||
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汽车保险经营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泰顺县服务网点情况介绍; 6、相关公司资质; 7、泰顺县政府采购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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