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臣卫生学校原校区建构筑物及场地拆除招标公告

体臣卫生学校原校区建构筑物及场地拆除招标公告

南通体臣卫生学校原校区建构筑物及场地拆除

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人名称)的南通体臣卫生学校原校区建构筑物及场地拆除项目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150号;

2、建设规模:造价约222.3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详见图纸清单,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体臣卫生学校位于南通市青年东路150号,建构筑物约2万平方米,操场及路面约28000平方米,绿地及其它场地约14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壹个标段的投标。

拆除要求:1、拆除基本要求:拆除至室内室外均达自然地坪±0,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无二次污染,符合交地要求(塑胶操场及校区的水泥道路均须拆除;所有拆除物须清理出现场;拆除过程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人身安全,确保周边住户水、电、通讯、供气等基础设施完好畅通,确保做到不污染周边环境,确保不出现因环境污染、野蛮施工等问题与周围居民发生摩擦纠纷;施工过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安全或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否则,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专职安全员(C证)

9企业的基本情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缴纳的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缴费证明);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2、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往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注: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13、须提供建筑垃圾弃置点所属乡镇一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含街道办)出具的同意弃置建筑垃圾的证明(证明必须包含七大要素:出建筑垃圾单位名称、接收方单位名称、接收建筑垃圾工程量、详细地址、有效期、接收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证明格式自拟,证明上必须加盖接收方单位公章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4、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17年 05 月 26 日至2017年 06 月 02 日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9 时 30 分。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程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业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宗工,联系方式:********139*****147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凡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从CA系统中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费用概不退还。

八 、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十、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1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89*****952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153*****859

附件1: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且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且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技术标开标-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本拆除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法确定承包人。评审组对满足招标文件有效性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从报价、施工方案,工期与安全保障等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有效性审查

见第一章第23-27条。

2.2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分配:

1)商务标得分40分;

2)技术标得分60分

1)和2)合计总分100分。

3.技术标评分:(6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方案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满分20分)

(1)方案具体、妥当,可操作性强,得15-20分;(2)方案较为具体、妥当、可操作性一般,得8-14分;(3)没有方案或方案不具操作性的,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5分)

(1)措施完善、先进,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得10-15分;(2)措施相对完善、先进,目标比较明确,可操作性一般,得5-9分;(3)没有计划或计划明显不合理,没有可操作性,不得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投入情况(满分8分)

(1)计划合理、先进,高效,可操作性高得5-8分;(2)计划相对合理、先进,高效,可操作性一般得1-4分;(3)没有计划或计划明显不合理,没有可操作性,不得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4分)

(1)应用比较多,得3-4分;(2)应用比较少,得1-2分;(3)没有应用,不得分。

工期与安全保证措施(满分8分)

工期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得4分,安全施工措施相对完善合理得1-4分;没有安全施工措施明显不合理,不得分。

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拆除业绩(满分5分)

类似业绩有一个得2分,两个得4分,三个及三个以上得5分,没有业绩不得分。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①“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已完成项目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超过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4.商务报价评分(40分)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2元;

4.1评分办法

4.1.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4.1.2、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4.1.3、确定评标基准价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评价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1.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4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取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无效报价、废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三、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五、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场地 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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