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二次招标公告
直饮水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直饮水项目(项目编号:LNPU*******)
二、规格要求
1、建设模式
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投资方负责学校内所有直饮水设备的融资、投资、安装和运营,并且承担相应的风险。运营期满后,投资运营方应将全套设备无偿移交学校。
2、运营周期
5年+5年。
投资方中标后获得5年特许运营权,学校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监督和管理投资方的运营活动。
运营期满,学校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获得5年特许运营权。
3、建设标准
投资运营方提供的直饮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建设部《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和国家《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
4、开水器设备
校方学生宿舍现有开水器由投资运营方承接,通过运营和维护,保证每位学生每天免费获得两升生活开水(利用自来水烧制的开水),投资方承担学生宿舍开水器的用电费用。
在校方学生宿舍现有开水器无法使用时,投资运营方负责更换相应的新开水器。
5、直饮水设备要求
5.1出水要求
直饮水设备提供两个出水龙头,分别提供常温和热直饮水;
5.2材质要求
直饮水设备外壳和水胆分别采用不低于食品级SUS304不锈钢标准的材质;
5.3电压及功率要求
直饮水设备电源电压采用380V;额定功率≥5KW;
5.4出水量要求
单台直饮水设备每日出水量不低于1200L(包括常温和热直饮水);
5.5净化处理要求
直饮水净化处理五级及以上,采用RO反渗透技术;
净化配置:5微米PP棉+颗粒活性炭+1微米PP棉+RO膜+紫外杀菌(或臭氧等相关技术);所有设备需提供产品责任保险单;
5.6节水要求
采用相关废水节水技术,在原水300PPM以下净水产水率不低于3:1;在原水300-500PPM之间不低于2:1;
5.7监测要求
能够提供供水水质的实时显示和记录,方便校方监测与监督。
6、配套设施
供电线路:投资运营方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自主建设专用供电线路以便满足直饮水设备和开水器用电需要;
供水线路:投资运营方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设供水线路,供水线路就近连接楼层供水管线。
供电线路及供水线路建设费用由投资运营方承担。
7、消费方式
直饮水消费采用学校校园一卡通。
按照直饮水实际使用需要在相关楼宇安装转存机;按照直饮水实际使用需要在每台直饮水设备的每个出水口安装水控设备,相关费用由投资运营方承担。
8、水费定价
常温直饮水0.2元/L;
热直饮水0.3元/L;
生活开水0.3元/2L。
9、饮水补贴
为学生每天免费提供2L生活热水,也可以等价转换为相应的常温直饮水或热直饮水;为教职工每天免费提供1升热直饮水或等价常温直饮水。
免费提供的各种水以饮水补贴方式提供,教工和学生每天补贴0.3元,每学期共计补贴45元。补贴以学期为单位计算,多用多补、少用少补,超过部分个人承担。
10、管理费用
售水净收入总额的5%作为学校后勤集团管理费用。
11、安装要求
在安装直饮水系统时,不应破坏和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任何荷载的能力,不应破坏防水层和建筑物的附属设施。用于直饮水系统安装的产品、配件、材料应质量合格,并有质量保证书。直饮水系统安装不得损害建筑的室内外设施等,并确保系统、施工及运行的安全。
供电线路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供水线路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2002)》建设。
安装地点见附件
12、服务要求
定期更新维护直饮水设备净化装置,确保投资运营方提供的直饮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建设部《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和国家《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
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
故障报修2小时内予以响应,4小时内予以修复,如在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更换设备;
提供供水水质的实时显示和记录,监控内容包括水质(TDS值)、制水状态、水量状态等,同时具备故障提醒功能;
投资运营期间,每周安排售后人员到校进行监测服务,监测内容包括水质(TDS值)、电气设施安全性、显示屏、紫外灯消毒、主要部件的进出水压力差、内外部管路渗漏水,以及加热性能等;
学校长假或其他原因机器停用5天以上(含5天),再次恢复供水前,售后人员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冲洗,并对水质(TDS值)进行检测,保障水质安全。
在寒暑假期间,对每个学校的每台校园直饮水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滤芯耗材更换、设备内部必要的零部件检修和更换,设备外部的清洗保洁,漏电保护器的维保等。
在系统调试期间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免费对校方操作、管理人员进行基础培训,使其能独立进行简单的维保操作。
三、投标单位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资运营商还要满足的其它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
⑵投资运营方近三年以来应具备5个以上同类规模学校直饮水BOT项目工程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⑶投资运营方提供的净水设备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国家卫生相关部门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净水机水效节水等级一级检测报告;饮水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5.优先考虑直饮水设备厂商直接参与项目投资运营。
四、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开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符合本项目的营业范围);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
5.业绩证明;
6.产品相关检测报告、产品认证、卫生安全许可证、微废水等相关专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05月26日—06月06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资产管理处 行政楼206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0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8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网络信息中心 会议室
八、其他
中标公告发布后三日内,中标单位应及时与学校签订直饮水合同,否则按撤标处理。
中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中标后当场支付(划银联卡),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26日
标签: 直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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