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号塘产权交易招标公告
115号塘产权交易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受宝应县山阳镇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委托,宝应产权交易所决定对宝应县山阳镇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15号塘(原养殖户于顺生)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 宝应县山阳镇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15号塘(原养殖户于顺生)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宝应县山阳镇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四千三,面积21.4亩,不再丈量,东至四千三东岸,西至生产河东岸,南至于玉生塘口北围板,北至道路南肩口。承包期限6年(2017年 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养殖,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年度承包金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交清。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报名人必须到现场查勘。查勘联系人:于长年138*****688,该项目明标明投,底价300元/亩/年,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肆拾元整(12840元),报名材料费200元,塘口固定资产等评估价格肆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454500元)。投标时按10元/亩/年(或10元的整数倍数)进行竞标。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期公开招标参加新一轮投标人员必须是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本公司村民(户口薄为准,原承包户不论籍贯享受报名竞标经营资格)以先报名后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报名者必须到现场查勘,并认可由山阳镇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出据的塘口资产评估的固定资产总值。查勘联系人:于长年;凡报名竞标者必须通过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报名竞标:(1)目前占用公司集体资源,并拖欠承包金的;(2)原承包户塘口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包他人的。以上资格审查和现场勘查以村出证明为准。报名公告及产权交易公告在竞标日前一周进行公布非原承包户签定合同时必须交齐所竞标塘口的固定资产资金总额(注:原承包户可不交塘口固定资产评估资金)。
2.本期塘口面积公开招标,新参与报名竞标者(以家庭为单位),只允许任选报名竞争一个塘口,原承包户的只允许报名竞标自己原承包的塘口,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一但发现转包,甲方完全可以单方终止中标合同,重新对外公开招标,其塘中资产自行处理,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3.报名须知: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 —2017年5月 26日下午4:00前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宝应县政府西门向南1000米)报名。(凡参加投标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4.招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5 月 31 日 8:30 在宝应县山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山阳镇农经中心会议室)招标,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5.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一家未征集到的原承包户一切评估的资产自行处理,出让方重新上网对外招标。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其他说明:
1.本期公开招标后塘口交接时间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后15天内清理完非评估资产,让出所有塘口面积。
2.竞标后,发包方如与原承包方发生矛盾纠纷,导致塘口无法按时交给中标方生产经营的,中标方享有延期承包经营权(耽误1年延期1年),同时,中标者所缴给发包方的款项,按年息1%付给中标者。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鉴证费按实际成交金额计算。
2.招标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第三款第四小条处理。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竞标者中标后,所交保证金扣除鉴证费后余款冲抵部分合同款,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3.国家出台的对承包塘口的惠农政策,将来退养还湖赔偿款由发包方收入后根据乙方塘口的资产酌情给予补贴。
4.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5.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的0.5%。
6.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山阳镇兴同村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宝应三农信息网(http:bynjw.com)同时发布。
8.报名材料费、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6。
报名联系人:于长年 138*****688
农交所 0514—********
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7 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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