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招标公告
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招标公告
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拟采购的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政府采购编号:NXCG-JZ-********0467 ;委托代理编号:CSPZZB-2017-采11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
2、采购计划编号:NXCG-JZ-********046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192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三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中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至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地点为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乡县城郊乡东沩东路68号(领鲜时代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17年5月27日9时到2017年6月1日17时(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湖南省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洲西路1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城郊乡一环东路(水木天成对面)
联系人:刘先生 邮编:410600
电 话:158*****588 传真:****-********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新生秋装校服
二、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购学生装:3200套,预算:192000元。
秋季服装为运动装,衣为白色+藏青色相拼,裤子为藏青色长裤,要求按学校所提供的样品制作。产品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规定的标准,要求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2010(B类或B类以上)标准。要求提供权威部门出具学生装样品的检测报告。
三、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2、付款方式:凭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合同款的95%;余下的5%期末付清(如果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所投产品质保期为1年。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运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其它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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