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小型机维保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小型机维保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市公安局委托,就小型机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A100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年维保,具体见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他条件包括: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于2008年4月17日17: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设有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维保服务响应,并可驻场维保
具有较强的项目建设、系统集成、保修和维护服务能力,在最近二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含)以上(单个合同金额50万或以上)地市级公安、政府部门或金融、电信、电力核心业务系统的IBM主机系统(P650及以上)的硬件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
拥有IBMAIX系统和HACMP认证工程师、OracleOCP认证工程师。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4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二楼212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4月18日 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三楼拍卖二场
七、开标时间:2008年4月18日 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三楼拍卖二场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二楼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