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农业和林业机械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农业和林业机械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农业和林业机械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 购 单 位: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 购 项 目:农业和林业机械
三、采购金额(元):*******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敖汉旗饲草料加工厂扶贫建设项目生产线设备目前已经进行三次公开招标。第一次招标有三家企业(江苏正昌、江苏牧羊、江苏德高)报名,开标时只有两家(江苏正昌、江苏牧羊)参与导致流标,另外一家江苏德高因不响应付款方式未参与开标(第一次招标付款方式为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提供货款30%发票)),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任凭《验收书》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提供货款70%发票),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从签署《验收书》之日起计,设备使用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提供5%的收据);第二次招标有两家企业(江苏正昌、成都天森)报名,因未达到开标条件导致流标,第二次招标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提供货款60%发票),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验收书》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提供货款40%发票),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从签署《验收书》之日起计,设备使用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提供5%的收据);第三次招标将付款方式改为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价的20%的定金(提供付款收据),货到验收合格付至60%(提供货款60%发票),安装调试合格后付至95%(提供货款40%发票),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从签署《验收书》之日起计,设备使用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提供5%的收据)。改付款方式后有两家企业(江苏正昌、江苏牧羊)报名,因未达到开标条件导致流标。因设备工程的特殊性,货到后需要进行安装,所以付款方式不宜再做调整。后经我公司申请,经专家论证,特将第四次招标方式改为竞争性谈判,至报名截止时间,只有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报名,谈判失败。此项目为2017年旗政府重点推进项目,且必须在8月末交付东阿公司使用,因设备未招出去,导致加工车间不能设计(因加工厂主车间设备需中标厂家提供设备参数才能进行结构设计),房建工程也不能招标,为加快项目整体进度,保证早日投产达效,特申请将生产线设备项目采购方式变为单一来源,经专家论证,无歧视性条款和差别性待遇。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前四次报名时均有参加并且唯一全部响应招标条款,公告过程无供应商质疑。专家论证意见: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农业和林业机械(敖汉旗饲草料加工厂扶贫建设项目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符合竞标要求,同意单一来源采购。专家信息:1、刘大成 单位:赤峰市财政局农业开发办 职称:高级畜牧师2、敖门达来 单位:赤峰市农牧科学研究所 职称:研究员3、李景斌 单位:赤峰市农牧学校 职称:高级讲师4、何 静 单位:赤峰市财政局 职称:高级会计师5、张 蕊 单位:赤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职称:律师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邢旺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6*****066
监管部门联系人敖汉旗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2日

标签: 林业机械 农业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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