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县龙嘉花园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扶余县龙嘉花园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KTZB2008-02
1、松原市天元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扶余县龙嘉花园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已由扶余县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土建(含基础)、采暖、给排水、电气及施工图以内的全部工程。建筑总面积:43264平方米,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一个施工企业可以报两个项目班子。结构:底框、砖混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100%;资金已到位50%。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扶余县财政局西侧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年 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年9月 10日,工期1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扶余县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招标预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年 3 月 20 日至2008 年3月2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标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 3月26 日 8 时 前,提交到扶余县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将于预审合格通知书规定时间在 扶余县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松原市天元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扶余县经纬街
邮政编码:131200
联系电话:139*****206
联系人:马云山
招标代理机构:扶余县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扶余县四季春综合楼3单元301室
邮政编码:131200
联系电话:****-******* 138*****252
传 真:****-*******
联 系 人:李春英
日期:2008年 3月 19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扶余县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