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标志牌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标志牌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标志牌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城市道路标志牌工程 | |
招标人 | 神木县民政局 | |
建设地址 | 神木县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城市道路标志牌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神木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神木县。 2、招标范围:123.8个道路地名标志牌工程。 3、投资概算:约383万元。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 |
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 一、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标志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投标人还需具备民政部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内产品品种需包含“反光地名标牌”及“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以及地名研究所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2、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 1、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沙河口市场世纪嘉兴酒店五楼)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内产品品种需包含“反光地名标牌”及“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③地名研究所实验室的检测报告;④法人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郭秀梅、张艳梅(157*****243、****-*******) | |
交易场所 | 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榆林市高新区阳光广场西南榆商大厦A座11楼) | |
发布媒体 |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 |
招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标签: 道路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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