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闽江学院委托,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绿色染整工程研究中心试验台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ZH-*******
2、项目名称:绿色染整工程研究中心试验台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钢木台、桌类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423000 | 教学设备 |
合计: | 4230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商务部分正本中)。8)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9)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直接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并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报名。
7、招标文件售价:0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8日08:3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05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2日13: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2日13:00:00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本项目采购人:
闽江学院
地址:
福州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人姓名:
陈震宇
联系电话:
137*****575 采购代理机构: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珠宝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项目联系人:
叶俊捷
联系电话:
187*****365网址:fz.fjzfcg.gov.cn
开户名: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闽江支行
账号:
10003659 5420010003
12、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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