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1标段)附属房建工程招标
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1标段)附属房建工程招标
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1标段)
附属房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已由玉发改农经【2013】3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附属房建工程
2.2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
2.3计划投资:以前置审计的最终控制价为准。
2.4建设规模:应急工程一级泵站内建设四层宿舍楼一栋,2632.52㎡(宿舍楼按五层设计,四层实施);三层办公楼一栋,884.48㎡;两层厨房餐厅一栋,296.2㎡;配电房一间50.8㎡;其中办公楼、宿舍楼、厨房餐厅三栋房屋工程主体已封顶。办公楼及厨房餐厅已完成砌筑工程施工,宿舍楼砌筑工程未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1标段:“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1标段)附属房建工程”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2.8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附属房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本项目已完成一部分施工,此次招标需承接未完工程,其中:配电室未实施。三栋建筑剩余工程分为建筑未完部分和装修部分,主要有: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其他工程、给水、热水、排水、雨水、电气、防雷接地、弱电、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电气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用水接入工程等均未实施。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原安全施工围挡、垂直运输设备、拌和设备等未拆除。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申请人准时参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专职质量检查员具备有效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证书;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出现转包和分包情况,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顺延下一家候选人承接项目。
3.7省外投标人须具备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3.8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近5年(2012年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函出具时限要求: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之前。)
3.9本项目工程开标验证时根据玉政发【2010】16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名报到并出席开标会议。不到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0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玉政办发【2017】15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税收在工程属地完税。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参与开标全过程。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期限为2017年5月27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5日17时00分,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址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文化路15号401室) 。招标文件:2500元/套,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7日09时00分前递交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302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6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虹桥路星光公寓办公楼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8幢1105室
联系人:董丽荣
电话:18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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