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湿地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总体规划、创5A景区提升规划招标公告
北湖湿地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总体规划、创5A景区提升规划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DXZBD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湿地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总体规划、创5A景区提升规划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高发改字【2010】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北湖湿地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总体规划、创5A景区提升规划。
2.2项目地点: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1)旅游总体规划: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及说明书等成果。(2)创5A提升规划:应包括提升说明书、图件。
2.5时限要求:2017年6月25日-2017年9月15日
2.6成果或目标要求:规划成果必须满足《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相关要求,成果数据应符合有关规划成果和数据标准的规定,最终提交成果文件应包括电子文件各一套、纸质文件8套。创建国家5A级景区提升规划要求对照《旅游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重点对景区的硬件提升提出具体的提升措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过此类优质项目经验者优先。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旅游策划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配备可按时限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两套);
注:所有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两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6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评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穆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飞跃中路南行150米,吉林恒亚2楼)
联系人:韩冰
电话:182*****806
招投标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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