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采购眉县县城滨河新区排水管网工程,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实际工作需求,需将新区基础设施建成,完善新区功能。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眉县凤泉路合力会所,联系人:杜文刚,联系电话:****-*******)。

宝鸡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

项目单位(公章)

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眉县县城滨河文化产业新区排水管网项目

项目单位组织论证人员(个人签字)

麻水侠、杜文刚

项目预算金额

12818.00万元

论证时间、地点

2017.5.26 眉县滨河新区管委会会议室

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法律法规依据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项目概况及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及产品情况说明(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眉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是眉县三大旅游核心板块之一。新区位于眉县县城渭河南岸,东起干沟河,西至渭河大桥,北到渭河河堤路,南接老城首善街。新区总规划面积5.7平方公里,占地8527.5亩,建设周期为2012年至2020年。眉县县城滨河文化产业新区排水管网工程共包含滨河新区内十条道路,分别为:张载路、凤泉路、逸城路、眉坞大道、迎宾路、首府街、尚德路、?湖南路、太白路和姜眉路延伸段。该项目总投资12818万元,共包含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工程直接费用10640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其他费用1238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940万元。新区至2012年开发建设以来,由于公建项目多,债务积累大,目前管委会资金已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十条道路雨污管网总长43831米,其中雨水管道总长度24184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618座,雨水口1528座,八字型排出口5座,一字型排出口一座,污水管道总长度19647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651座;该项目建设年限为2012年8月至2018年5月。截至目前,眉坞大道、凤泉路、逸城路、迎宾路、首府街、尚德路、姜眉路延伸段已建成投用,太白路、?湖南路正在进行管网铺设,张载路正在进行征地清表工作。基于项目技术和项目目前存在的特殊性无法采取竞争性选择采购,因此只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本栏内容由参与论证专家手工填写)

本人声明已知悉本表所提示的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的技术、专利、服务指标和市场情况,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适用依据和论证项目的实际需求,作出如下意见:本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

参与论证的全体专家意见:

(注意事项:以上意见应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类别

联系电话

孙颖

建安集团

工程师

施工

138*****058

陈慧莉

烽火房地产

高工

施工

152*****668

马林

烽火集团

高工

经济

131*****6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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