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夏超高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桃山。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包1);
二标段: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包2);
三标段:京藏高速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劳务分包(包3)。
2.4迁改线路:
2.4.1 一标段迁改线路:
2.4.1.1 白黄Ⅰ回750kV输电线路(#238-#242)改造工程
原#238、原#239、原#240直线塔利旧,拆除原#241直线塔并在其小号侧48米处新建#241耐张塔(DG29-42m),采用“耐-直-直-直-耐”方式跨越新建的高速路。本次改造工程新建长度为1×2.066km,共新建1基耐张塔。拆除原#237-新建#241原线路长度为2.066km,拆除1基直线塔(原#241)。重新调整新建#241至原#243段的导、地线弧垂,重新紧线长度为0.979km。
2.4.1.2 白黄Ⅱ回750kV输电线路(#231-#235)改造工程
在原线路#232直线塔向小号侧40米处新建1基转角塔,在右转向东北方向398米新建1基直线塔,跨过待建高速后,新建1基转角塔,然后左转左,接至原#234大号侧103m处新建#234转角塔,最后与原线路接通。本次改造工程新建长度为1×1.3km,共新建4基铁塔,其中1基直线塔,3基耐张塔。拆除新建#232-新建#234原线路长度为1.118km,拆除3基直线塔(原#232-原#234)。重新调整原#229至新建#232耐张段和新建#234至原#243耐张段的导、地线弧垂,重新紧线长度为1.399km+4.358km。
2.4.1.3 白黄Ⅱ回750kV输电线路(#256-#258)改造工程
原#256转角塔利旧,将原#257直线塔拆除,在#257塔大号侧20米处新建1基转角塔(新建#257:DG29-42m)顺原线路走线,跨过新建京藏高速公路接至原线路#258直线塔,原#258、#259、#260、#261塔利旧。本工程新建线路长度为1×2.209km,新建1基单回路耐张塔。拆除新建#257至原#261原线路长度为1×2.209km,拆除原#257直线塔1基。重新调整原#256至新建#257段的导、地线弧垂,重新紧线长度为0.458km。
2.4.1.4 安启Ⅰ回330kV输电线路(#86-#91)改造工程
在原线路#87直线拉门塔向小号侧23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耐张塔,沿原路径向西南314米距新建高速北边边界最小水平距离190米处新建1基直线塔,跨过新建高速距高速路南边边界最小水平距离81米处新建1基直线塔,在原线路#90转角塔向大号侧方向33米处原线路下新建1基耐张塔,与原线路接通。
2.4.2 二标段迁改线路:
2.4.2.1 白黄Ⅰ回750kV输电线路(#331-#336)改造工程
原线路路径不变,具体迁改方案为:本次改造方案在原线路路径上进行改造,将原#332、#333、#334和#335塔拆除,在原#332小号侧39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耐张塔,在原#333大号侧45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直线塔跨过新建高速公路,在到原#334大号侧46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直线塔,在接原#335大号侧35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耐张塔与原线路接通。本次改造工程新建长度为1×1.402km,共新建4基铁塔,其中2基直线塔,2基耐塔。拆除新建#332-新建#335原线路长度为1.401km,拆除4基直线塔(原#332-原#335)。重新调整原#332至新建#332耐张段和新建#335至原#246耐张段的导、地线弧垂,重新紧线长度为4.935km+5.448km。
2.4.2.2 黄州Ⅰ回750kV输电线路(#15-#20)改造工程
本次改造方案在原线路路径上进行改造,将原#16、#17、#18及#19塔拆除,在原#16塔小号侧35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耐张塔,在原#17大号侧42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直线塔,跨过高速公路到原#18大号侧33米处新建1基单回路直线塔,再到原#19大号侧41m处新建1基单回路耐张塔,最后与大号侧原线路接通。
2.4.2.3 黄罗Ⅰ、Ⅱ回330kV输电线路(#17-#21) 改造工程
在原线路#18塔向小号侧78米处新建1基双回路耐张塔,沿原路径向东264米距拟建高速西边边界最小水平距离114米处新建1基直线塔,跨过拟建高速路在原#19塔向大号侧127米处新建1基双回路直线塔,在原#20塔向大号侧25米处新建1基双回路耐张塔,向原线路大号侧方向与原线路接通。
2.4.3 三标段迁改线路:
2.4.3.1 黄州Ⅰ回750kV输电线路(#48-#51)改造工程
在原线路#48直线塔小号侧35米处新建1基耐张塔(将原#48直线塔拆除),然后向北前进395米新建1基直线塔,跨过新建高速公路继续前进新建1基耐张塔,然后右转向东北方走线接到原#50直线塔大号侧45m处原线路下新建1基耐张塔,在与原线路接通。本次迁改新建线路长度为1×1.158km,共新建铁塔4基,其中耐张塔3基,直线塔1基。改造完成后将新建#48~新建#50段线路拆除,拆除路径长度为1×1.06km,拆除3基直线塔(原#48、#49和#50)。重新调整原#41~新建#48段、新建#50~原#53段的导、地线弧垂,紧线长度分别为2.982km、1.249km,紧线长共计4.231km。
2.4.3.2 黄州Ⅰ回750kV输电线路(#56-#60)改造工程
在原线路#57直线塔小号侧40米处新建1基耐张塔,然后右转向东北走线,依次跨过滚新公路、京藏高速,到新建耐张塔,再向北走线,到原#59大号侧原线路下61m处新建一基耐张塔,在与原线路接通。本次改迁新建线路长度为1×0.92km,新建3基耐张塔,1基直线塔。改造完后拆除新建#57~新建#59段的线路,拆除路径长度为1×0.8km,拆除原#56、#57、#58、#59共4基直线塔。重新调整原#53~新建#57段、新建#59~原#69段的导、地线,紧线长共计5.963km。
2.4.3.3 黄州Ⅱ回750kV输电线路(#65-#68)改造工程
在原线路路径上进行改造,将原#65直线塔利旧,顺原线路方向前进跨过滚新公路接至原#66小号侧新建1基直线塔,最后接至原线路#67转角塔。本次改造按原路径改造,导线利旧;更换原#67-新建68+1地线,更换长度为0.599km。共新建3基铁塔,其中2基直线塔,1基耐张塔。拆除原#67-新建#68+1原线路地线长度为0.559km,拆除2基直线塔(原#66和原#68)。重新调整原#44-原#67耐张段和新建#68+1原#85耐张段的导、地线弧垂,重新紧线长度为9.7km+7.01km。重新调整原#67-新建#68#1耐张段导线弧垂,紧线长1×0.599km。
2.5招标范围:施工道路、便道的修筑,临时施工场地平整;铁塔基础工程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不包括地脚螺栓)、工地运输、现浇基础、垫层施工(含灰土垫层)、灌注桩施工、混凝土搅拌(含混凝土)及浇制(或商混浇制)、保护帽制作、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施工道路修筑、降水等;接地钢筋的采购、加工、运输、接地放射线沟槽的开挖、接地体埋设、焊接、连接及测量、回填等接地工程;铁塔组立及放紧线作业清工大包(含施工所需辅材及工器具)。塔材、螺栓、垫片、脚钉等组合件的工地运输、铁塔组立;导线、光缆、绝缘子、金具的工地运输;光缆、导线架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设置、张力放、紧线、附件安装;绝缘护套、杆号牌及防鸟刺安装;交叉跨越施工(含跨越架的租赁、搭设及保管)工作等;原线路铁塔、导地线拆除,配合施工方案、资料编写制作,本工程所有涉外协调工作。所有甲供材的装卸,施工项目部指定的其它工程任务。线路基础材料由中标单位购买,其余所有装置性材料发包人提供。(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2.5.1招标范围注意事项:投标人报价中需注意现场踏勘施工环境带来的施工不确定性,确保线路迁改停电期间的工期,延误线路送电的按每1天扣除合同总价10%的费用。因电网停电时间变更导致投标人的窝工损失或赶工措施招标人不予赔偿,需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充分考虑此类风险。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文件要载明投标人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和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时需填写本公告中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连同标书费电汇底联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xtygjzb@126.com,未发送《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的不予受理,后果自负。投标人发送的邮件以投标人公司全称命名。
4.2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请到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一号办公楼108室)进行纸质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可采取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付款,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另行销售,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在踏勘现场后提供。
4.4购买标书费采用网银汇款缴纳标书费时,应以单位名义汇款,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受理,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批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银川世纪大饭店十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24号)。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银川世纪大饭店十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24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投标保证金
8.1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交付总和金额为21万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应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相应全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或未提交,则所投对应标包将被否决。
9.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宁夏超高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宝湖东路湖映康晨办公楼
邮 编: 750001
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宇
联系电话:****-*******
邮 箱:nxtygjzb@126.com
传 真:****-*******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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