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照明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照明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照明设备二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宁城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路灯照明设备,因第一次开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采购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照明设备二次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7]00134
招标文件编号:NZC2017-H057
2、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采购内容:天义城区主街路更换电杆、电缆、节能式LDE灯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15,292,511.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路灯生产施工企业方可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企业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以及在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czfcg.com)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原件在评标委员会审核后退还,复制件留存交易中心: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证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⑤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⑥本企业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⑦投标保证金收据。
(2)无论投标企业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
①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
②投标人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9:00时,下午5:30-6:00时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邮政编码:024200
联 系 人:董琳琳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账号: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城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邮政编码:024200
联 系 人:齐文君
联系电话:****-*******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7日
附件一: 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格式)
项目编号: NZC2017-H057 | 投标人名称: | ||||
资料名称 | 数量 (册、份) | 核实结果 | 核实人员签字 | 竞标人 确认签字 | 领取原因 并签字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保证金收据 | |||||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 | |||||
2017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此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此投标为无效投标。1、资料名称栏和数量栏:投标人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和提交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2、核实结果栏和核实人员签字栏:交易中心接收、核实后填写。 3、投标人确认签字栏:核实提交结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确认签字。4、领取签字栏: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后退还,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核实收件签字并注明退收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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