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村扶贫开发项目漫水滩乡小型水利建设招标公告
23个村扶贫开发项目漫水滩乡小型水利建设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33.672415 |
景泰县23个村扶贫开发项目漫水滩乡小型水利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C-17247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23个村扶贫开发项目漫水滩乡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景水发【2017】135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景泰县23个村扶贫开发项目漫水滩乡小型水利建设项目
(二)批复:景水发【2017】135号
(三)建设规模:漫水滩乡红溪村修建U50斗渠3.08km;新建双向分水口22座,单向分水口36座,桥涵11座。
(四)招标内容:标段内所有工程建设任务
(五)建设地点:景泰县漫水滩乡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工期:90天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漫水滩乡红溪村修建U50斗渠3.08km;新建双向分水口22座,单向分水口36座,桥涵11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从事过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即可)(2)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资质等级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五年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6)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 2017年6月6日
(二)地点:报名登记成功后请自行免费下载本公告栏页面底端附件一《景泰县九支小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
(三)网址:http://www.gszfcg.gansu.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官网免费下载获取。
七、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一)投标时间:2017年6 月22日14:30--15:00。
(二)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15时整。
(三)投标地点: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景泰县漫水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渭奎
联系电话:138*****939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延华 联系电话151*****060
八、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收 款 人: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
账 号:6622 1405 6218 400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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