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东书城装修工程EPC(第三次)招标公告

列东书城装修工程EPC(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KJ2017-GC003
开标时间:2017-06-1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所属地区:

三明分公司列东书城装修工程EPC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KJ2017-GC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分公司列东书城装修工程EPC项目(第三次)已由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工作请示单批复(2014.12.22)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明分公司列东书城装修工程EPC项目(第三次)。

2.2建设地点:三明分公司列东书城(三明市江滨新村39幢)。

2.3建设规模:招标工程最高控制价为294万元(其中暂列金21万元,作为设计专项费用。不下浮)。

2.4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招标范围:包括三明分公司列东书城装修工程EPC项目(第三次)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一层至三层的装饰装修工程、空调暖通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及消防工程的设计、造价编制、采购及施工,以及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竣工验收和相关服务,即交钥匙工程。设计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相关区域建设图纸为依据。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6若中标方出具的方案设计经过招标方两次审核并修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满意的,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与提高方案设计水平,招标方有权将设计部分单独进行招标,中标方有配合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应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4设计人员:不作具体限制,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应满足“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28 日至2017年 6月 1 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19 日 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提交:

5.3.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5.3.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万捌仟元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地 址:三明市江滨新村39幢

电 话: 135*****585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邮编:365000 ;

电话:****-*******139*****118 传真:****-*******

联系人: 邓 工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382 0301 0400 069 91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三明市江滨新村39幢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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