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切格尔河防洪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裕民县切格尔河防洪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裕民县切格尔河防洪工程以新水办规计【2013】7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2017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裕民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15年-2016年公开招标建设了三个标段,现对2017年投资建设内容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新建堤防、护岸工程对河道进行整治,使河道顺畅,防止洪水淘刷塌岸,挡御洪水漫溢泛滥,提高防洪标准,确保两岸防洪安全。2.2招标范围:喀拉萨依村段右岸桩号19+615-21+330段,长1.715km河道防洪堤工程,红桥上游段右岸桩号25+430-30+570段,长5.140km河道防洪堤工程。本次招标第四标段。2.3计划工期:2017年6月25日-2017年10月10日。工期:108(日历日);2.4建设地点:裕民县切格尔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2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联系方式
招标人:裕民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地址:裕民县友好路43号联系人:赵辉电话:****-**************(传真)138*****55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联系人:陈磊、桑星睿电话/传真:****-*******131*****885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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