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之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发改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之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拉萨市发改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
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计算
比价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1.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次综合计算比价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项目为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经拉萨市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项目建设(文号为拉受援字[2016]36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备案号为LSBX17012。本公告在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om)上公告。公告时间2017年5月27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拉萨市发改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业主: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3项目规模:覆盖全市县(区)发改系统的统一审批系统(含移动审批),视频会议、视频交流系统,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2.4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950万元。本次招标代理的内容为90万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2.5项目资金来源:援藏资金。
2.6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为:建设项目服务招标,具体工作详见《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拉萨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申请书》中的代理业务承担否栏。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资格等级:中央投资招标预备级以上。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代理申请书的递交及相关要求
4.1《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拉萨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申请书》须按要求严格填报。本次招标除资格预审及现场踏勘外和其余工作全部包括。
4.2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4.3密封的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入库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递交,非本单位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入库人员递交将被拒绝。要求在有缝隙处加盖本单位公章(骑缝盖)。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4.5申请书承诺人员,至少须配齐招标、造价及后勤服务人员,承诺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同时到达比价现场,中选后进行核对查验。
5.其他
5.1承担本项目需要的服务费以建设投资为基数,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最高不超过计算结果,最低不低于计算结果的70%,最终代理费用以比选的服务费为基础,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谈判确定。
5.2与比价有关的附件同时公布在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lsggzy.com),供自愿参加比价的招标代理机构下载使用。
(本次比价公告为试点项目公告,会存在瑕疵,敬请申请参加比价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宽广的胸怀对代试点工作,同时留下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送拉萨市发改委稽察办,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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