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
丽水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
公告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采购丽水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 LCZ*******
2.采购人: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采购项目:丽水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
4.采购内容: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1套、信息交换桥接系统 6套、数据库管理系统1套、信息交换平台1套、应用中间件1套、相关服务器共8台、防火墙1台、交换机1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6.8具有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9服务器、防火墙、交换平台、应用中间件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9.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10.购买标书(报名):
10.1时间: 2007年9月3日-9月11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允许潜在的投标人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获取招标文件)
10.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0.3购买标书(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保证金交纳:
1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11.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7年9月24日17:30(北京时间)
11.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11.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7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9月28日上午9:20(北京时间)
13.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07年9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4.投标、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5.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程俊杰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6.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先生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 *******(报名);传真:****-*******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ccgp.cn, www.zjzfcg.gov.cn,
www.lscgzb.gov.cn, www.lishui.gov.cn
浙江日报
18.请点击:货物需求及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文档,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下载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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