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监控中心项目监理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监控中心项目监理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监控中心项目监理进行询价采购。本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由于本项目于2007年7月16日报名截止时,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重新报名。原报名的供应商,不需重新报名。

1.采购编号:LCX*******

2.采购项目: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监控中心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项目内容: 参与系统招投标过程,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单元,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起草和管理等工作。项目工期:约3个月。(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有省级(含)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07年7月19日-7月24日每天8:30-11:3030,15:00-1817:00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询价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科(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8.询价文件价格:1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9.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11.递交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07年7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1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13.递交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7年8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14.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不表明已获取参询资格,在询价前通过资格审查才具有参询资格。

15.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7年7月31日9:20(北京时间)。

16.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07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

17.报价文件评定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8.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人: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解放街590号

19.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先生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    *******(报名);

传真:****-*******

20. 公布媒体:

网址:www.zjzfcg.gov.cn, www.lscgzb.gov.cn, www.lishui.gov.cn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ОО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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