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供电改造项目(第三次)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供电改造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供电改造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以170*****1130001、170*****20300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电公司”)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供电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680万元,其中长海公司部分为882万元,富电公司部分为798万元。
2.3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2.4.1招标内容:
长海公司部分:由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对其厂区范围内现有存在老化、运行发热情况的10kV配电系统进行改造,包括发电机出口分支及其变压器、10kV配电系统开关柜及其监控、保护系统等,改造涉及变压器、中置式开关柜、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视频监视系统等。本项目实施后,将彻底解决原有10kV配电系统老化、发热等安全隐患问题,恢复系统的配电能力,满足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等工艺设备的用电需求。该部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供电改造项目(第三次)技术规范书》。
富电公司部分:由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对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范围以外存在老化、发热等安全隐患的10kV供电电缆及部分开关柜进行改造、更换,涉及10kV电力电缆,高压开关柜、计算机控制系统及视频监视系统等。本项目实施后,将彻底解决原有10kV电缆线路及高压开关柜等老化、发热等安全隐患问题,恢复系统的供电能力,满足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等工艺设备的用电需求。该部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供电改造项目(第三次)技术规范书》。
2.4.2招标规模: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为准。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预算备案总价)为人民币********.36元(其中长海公司部分为人民币*******.92元,富电公司部分为人民币*******.44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符合以下①或②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由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承试类三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本证书包含承装类、承试类或者两本证书中,一本证书包含承装类、另一本证书包含承试类均可)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 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投标人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2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6月6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8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1.9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可由法定代表人参加,但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3.1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cet.com/)、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三期1711室 |
邮 编:/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余敖勇 | 联 系 人:马宝山 |
电 话:****-******** | 电 话:****-********转8023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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