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关于执行“省2007年第二、三季度台式机、便携机、打印机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丽水市关于执行“省2007年第二、三季度台式机、便携机、打印机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丽水市关于执行“省2007年第二、三季度台式机、便携机、打印机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丽水市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省采购中心“2007年第二、三季度台式机、便携机、打印机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编号:ZZCG2007A-XY-001号和ZZCG2007A-XY-002号)项目的要求,为提高效率便利采购单位经市招管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同意,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统一以“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供货价格和供货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商资格 1、凡参加本次协议供货项目的供货商,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可在2007年5月29日前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在丽水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金50(含)万以上。 (2)提供交纳协议保证金的凭据。计算机供货商交纳5万/家,打印机供货商交纳2万/家。单位名称: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银行帐号:****************603 (3)各相关供应商可根据具体情况,可自愿报一项或两项。 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签承诺书等必要的手续后,将成为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项目所有品牌型号的潜在供货商。 二、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二次竞价”的品牌及型号 1、“二次竞价”品牌,为省采购中心“2007年第二、三季度台式机、便携机、打印机”中标品牌。 (1)台式机品牌包括:联想、清华同方、方正、万思、IBM、惠普、戴尔、浪潮。 (2)便携机品牌包括:联想、IBM、方正、东芝、戴尔、长城、惠普、索尼。 (3)打印机品牌包括:惠普、联想、爱普生、三星、兄弟、OKI、佳能、实达、富士通。 2、“二次竞价”品牌型号,为满足采购单位多样性需求,决定在各品牌中标型号的基础上,根据高、中、低档适当增加“二次竞价”型号,潜在供货商可参与增加型号的确定。 3、具体的“二次竞价”实施方案及相关事宜与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刘晓华 联系电话:****-*******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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