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石化二元酸污水处理场除臭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清江石化二元酸污水处理场除臭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江石化二元酸污水处理场除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于2017年2月10日以《关于下发2017年第一批环保隐患治理项目(三类)明细的通知》(股份工单炼能[2017]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清江石化二元酸污水处理场除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感兴趣的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江石化二元酸污水处理场除臭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江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增一套除臭系统含废气加盖以及管道输送等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后,废气处理量:10000Nm3/h,年运行时间8760h。尾气排放满足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其中VOCs排放达到非甲烷总烃≯120mg/m3,苯≯4mg/m3,甲苯≯15mg/m3,二甲苯≯20mg/m3。
2.4本招标项目的批复总投资:432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1日,2017年10月8日,10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清江石化二元酸污水处理场除臭项目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括一套除臭系统含加盖密封及管道输送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间、考核、竣工验收等所有服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设计开始直到交工验收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和中间交接各阶段内的工作,以及试车、开车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支持、配合和服务工作。承包人须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的要求执行实施工作范围内容,并且遵守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8招标项目质量要求
2.8.1 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2.8.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
100%;
2.8.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9招标项目工艺要求
采用组合式除臭工艺(预处理+生物滤池1段+生物滤池2段+活性炭纤维吸附再生)。尾气排放满足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其中VOCs排放达到非甲烷总烃≯120mg/m3,苯≯4mg/m3,甲苯≯15mg/m3,二甲苯≯20mg/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6)近3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2) 施工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3)设计负责人: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4)技术负责人: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3.4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ing.sinopec.com)(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7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售后不退。招标人不邮购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授权委托人1年社保证明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 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信息)。
4.4 图纸押金/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城西支行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6月23日8时00分至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30分。
6.3递交地点: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开标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颜亮;
电子邮箱:yanliang.yz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7年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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