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JH-2017-029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YNJH-2017-029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1.1、项目名称: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
1.2、招标编号: YNJH-2017-029
1.3、本项目招标范围: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1 | 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 | 1项 | 355.5 |
详细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根据采购清单要求);
(4)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新设立企业当年的验资报告;
(6)近三年须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5、本次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8月底须完成招标全部工作内容。
1.8、其他说明。
1.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2投标人应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1.8.3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1.8.4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8.5采购用途:监测使用;
1.8.6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8.7项目预算:355.5万元;
1.8.8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9、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人须在中标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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