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408-GYKCSJ

1. 招标条件

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项目业主为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内交发[2016]4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对接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17﹞336号),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根河市好里堡镇,与根拉线互通立交。终点位于牙克石市国道G301线(国道桩号K1277+000)。路线主要走向为由北至南。主要控制点是:根河、图里河、库都尔、乌尔旗汗和牙克石。路线全长约255.110公里,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Ι级。

本项目全线共设大桥7座、中桥11座、小桥27座、涵洞510道、隧道2座、分离式立体交叉20处(其中K20+676、K191+902已列入大桥)、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保通桥51道、平面交叉30处;4处收费站、4处服务区、10处观景台等必要的交通工程、沿线设施。

S204伊图里河至G332大其拉哈连接线,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采用10 米,路面宽7.0米。连接线起点接主线AK20+800处,终点与G332路顺接,连接线长17.424公里。

库都尔北侧连接线(小九亚连接线)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连接线长0.683公里,设中桥1座。

库都尔南侧连接线(四里地连线)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连接线长0.838公里。

乌尔旗汗北侧连接线(进口)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长0.871公里。

乌尔旗汗南侧连接线(出口)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长8.849公里;设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1座。

牙克石连接线起点位于现状牙伊公路,起点位于主线K227+900处,设计标准为公路三级,设计时速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长20.253公里,设大桥1座。

2.2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名称
标段长度/规模
工作内容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GYTJSJ-1)

K0+000~K85+000
路线主线长85km,连接线长17.424km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1:2000地形图测绘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本标段勘察设计单位作为本项目勘察设计总体协调单位,统一要求、协调及汇总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GYTJSJ-2)

K85+000~K170+000
路线主线长85km,连接线长1.521km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1:2000地形图测绘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GYTJSJ-3)

K170+000~K255+110
路线主线长85.11km,连接线长29.973km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1:2000地形图测绘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交通工程勘察设计(GYJTSJ)

K0+000~K255+110
路线主线长255.11km,连接线长48.918km
交通工程(含交安设施、机电、供配电及照明、收费大棚等)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本标段勘察设计单位还负责协调并汇总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设计文件。

房建工程勘察设计(GYFJSJ)
养护管理工区4处,共计20000㎡;服务区4处,共计16000㎡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初步勘察设计为120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为180日历天。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GYTJSJ-1)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含公路及隧道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内(2012年5月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均在40公里及以上的(其中一条含里程在1k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一级及以上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GYTJSJ-2)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内(2012年5月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均在4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GYTJSJ-3)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交通工程勘察设计(GYJTSJ)
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及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收费大棚设计需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
近5年内(2012年5月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均在4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房建工程勘察设计(GYFJSJ)
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含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建工程地基勘察需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加油站工程设计需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
近5年内(2012年5月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且每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工作。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1个勘察设计标段投标。

3.5参与本项目安全性评价标段投标的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8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不适用),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投标单位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见本公告附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人员签字并且将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踏勘报告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6日10时00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并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得使用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手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且评标结束后返还)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7.2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勘察设计招标证件原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GYTJSJ标段需提供);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6)投标文件中拟委派人员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7)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3 投标人需将7.2款中(1)、(2)、(3)、(4)、(5)、(6)要求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刻入光盘中,(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上,不可擦写),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勘察设计招标证件扫描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7.2款、7.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GYTJSJ-1标段需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GYTJSJ-2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GYTJSJ-3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GYJTSJ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GYFJSJ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8.2 账 户 名 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标段名称
金额(元)
账号

GYTJSJ-1
500,000
1540 4359 0566

GYTJSJ-2
400,000
1508 4359 4946

GYTJSJ-3
400,000
1524 4359 2236

GYJTSJ
100,000
1556 4358 8979

GYFJSJ
100,000
1556 4358 9031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

8.3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编号、标段号。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电 话:****-*******

邮 编:02100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 编:021008

电 话:****-*******

联 系 人:于先生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标签: 勘察设计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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